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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前期评估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7 17: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前期评估项目

采购预算(元):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批复编号:〔2015795

项目编号: HBCG201597A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计划完工期: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单位:鹤壁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代先生0392-6998022

采购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臧先生0392-3362082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A包(原第一次谈判文件中E包):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B包(原第一次谈判文件中F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评审结果:

A(原第一次谈判文件中E包):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本包采购失败。

B包:成交供应商: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有效报价259000元;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钧鼎银座(乾禧小区)B9楼。

谈判时间:201587日上午15:30

谈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评标室

谈判小组:郭  华 陈红艳  蒋君锋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340室,邮编:458030,联系电话:0392-3362013,03923362109)提出质疑。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投标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00 )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加盖财务章的财务收据。

公告日期:20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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