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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采购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城建档案信息管理子系统(一期)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7 15: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采购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城建档案信息管理子系统(一期)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1541ZQG1B605/01]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于2015年8月7日就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城建档案信息管理子系统(一期)项目(招标编号:0809-1541ZQG1B605/0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市城乡规划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城建档案信息管理子系统(一期)
三、项目编号:0809-1541ZQG1B605/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城建档案信息管理子系统(一期)  一项;
 2、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于2015年7月17日在①中国财经报(http://www.cfen.com.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④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⑤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⑥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gdhualun.com.cn);⑦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oqing.gov.cn)等媒体登载采购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8月7日
 2、评审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室(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史丽琼。
 4、评审委员会成员:史丽琼、赵刚、周继宏、苏海成、黄朝安。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60%

比例10%

比例30%

100%

1

安徽隆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4.67

4.00

28.85

47.52

2

2

广州联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00

3.00

29.40

46.40

3

3

上海易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17

7.00

30.00

87.17

1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上海易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3599弄9号楼华商时代广场605室
    中标金额:¥928,000.00元
    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人民币:元)

应用系统开发建设

易鲲

1

359,000.00

档案数字化服务

易鲲

1

435,000.00

配套硬件设备

联想、华为、希捷等

1

134,000.00

    感谢各供应商对我公司采购工作的支持,请中标单位尽快与用户单位联系(三十天内)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请中标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第一支行
    账号:20170021090221565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十一、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城乡规划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8-2765128
 2、采购办联系方式:
    采购办名称: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办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15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zb@163.com
十二、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或肇庆市城乡规划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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