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大峪沟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二标段结果公告
巩义市大峪沟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二标段结果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大峪沟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大峪沟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二标段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5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巩义市大峪沟镇;
建设规模:路灯205盏,一座30米的高杆灯;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8月7日
评标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08D会议室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王瑞菊、张建党、李光辉、祁丽娜、田家琳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岚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扬州市迎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 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大峪沟镇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15838235770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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