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虞城和民权县公安局“对讲机”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公安局、虞城和民权县公安局“对讲机”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虞城和民权县公安局委托,就“对讲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公安局、虞城和民权县公安局 “对讲机”项目;
预算控制价:A虞城和民权县公安局对讲机1074000元;B包商丘市公安局对讲机977680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二、标书编号:商财采(2015)127号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7月16日发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30
评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晓华 孔祥晨 冯海英 田锋 陈林
五、评标结果:
A包中标人:商丘市金惠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民主路科技电子城B区15号
中标价为:719580元 大写:柒拾壹万玖仟伍佰捌拾元整。
主要成交标的:对讲机;品牌型号:天津七一二TM210;单价:2010元/台;服务:三年免费质保。
B包中标人:商丘市泰和通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商丘市清江街28号
中标价为:688160元 大写:陆拾捌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
主要成交标的:对讲机;品牌型号:科立迅DP780;单价:2380元/台;服务:三年免费质保。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0—2697976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98323366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