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凌云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费成交公告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凌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于2015年8月3日就《凌云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费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3-0227-GB
三、首次公告时间及媒体:本项目于2015年7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8月6日至 2015年8月14日;
五、评审时间:2015年8月3日10时00分;
评审地点: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右江分公司(社保大厦斜对面港域综合楼三楼)
六、成交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百色绿色林业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综合费率报价:3.65%;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
第二成交候选人:广西川海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综合费率报价:3.7%;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
七、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工 电话:0776-2808563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18677646169
八、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76-2808563
3、质疑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