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香洲区实验学校部分办公室、教室及几处补漏防水工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实验学校的委托,2015年8月4日就珠海市香洲区实验学校部分办公室、教室及几处补漏防水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040120150709441SG)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实验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实验学校部分办公室、教室及几处补漏防水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防水工程.
2、招标预算/投标上限:
2.1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伍佰肆拾壹元玖角叁分¥397541.93元; 2.2报价上限: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伍佰肆拾壹元玖角叁分¥397541.93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18]天。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法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5年7月13日在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pinfo.com.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http://www.gdgpo.gov.cn/gdgpmsPortal/jsp/stockArticle.jsp);珠海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上发布;
1、评审日期:2015年8月4日;
2、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一号开标室。
七、中标信息
1、预中标单位:珠海市永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预中标价: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壹佰零柒元玖角玖分(¥298,107.99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18]天。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82561818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细培 联系电话:18926939198
十、异议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一、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珠海市香洲区实验学校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