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梧县旺甫镇人民政府公租房工程(GXTJG-20151177-CW)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人:苍梧县旺甫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苍梧县旺甫镇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4-5720228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银湖南路28号第1幢201-206房或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银兴一路2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 0774-2729888
三、项目名称:苍梧县旺甫镇人民政府公租房工程
四、项目编号:GXTJG-20151177-CW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2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整
八、截标评标地点: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
九、公示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3日
十、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旺达建工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韦文剑;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肆佰零叁万柒仟肆佰玖拾贰元伍角叁分(¥4,037,492.5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梧州市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刘德云;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肆佰零伍万叁仟肆佰叁拾元贰角玖分(¥4,053,430.29元)。
十一、评标委员会名单:莫待、叶海文、陈伟铭、程伟光、黄满贤(业主评委)
十二、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公示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774-2686580。
2.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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