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民族幼儿园办公家具采购
采购结果公示
供应商投标资格: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家具生产厂家;(3)具有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4)有类似项目业绩3份以上。(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产品检验报告;(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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