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项计量及能源工作站采购(GXTZ-ZB-2015第(426)号)成交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分项计量及能源工作站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426)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426)号
项目名称:分项计量及能源工作站采购
项目联系人:王其东
联系方式:0770-2227163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覃 宁 0770-610388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阳光海岸6号楼1单元160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其东 0770-2227163
四、中标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7月20日
定标日期:2015年08月0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交付使用期 |
广西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金洲路11号金旺角商住楼A栋A3003号 |
伍拾肆万捌仟捌佰玖拾陆元整(¥548896.00) | 在接到用户通知之日起2个月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陈 燕 黄鲜桃 康世瑜
五、其它补充事宜
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4日
竞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10时正
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2日(共个7工作日)
采购单位: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覃 宁
联系电话:18677001133
说明:
-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质疑受理: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70-2227163
-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