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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债券发行法律服务的预中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21: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名称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企业债券发行法律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CAMR[2015]41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7月10日

七.预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内容

拟中标供应商

价格(元)

备注

1

确定一家企业债券发行法律服务单位(律师事务所)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180000.00

 

八.其它事项:

各参加采购供应商对该预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四楼

联系人:汪靖

联系电话:0571-64819846

传真:0571-64827338

 

查看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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