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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凤凰法庭审判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CD2015-0017)

作者: 发布于:2015-07-31 15: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凤凰法庭审判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CD2015-0017)成交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5年07月17日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凤凰法庭审判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D2015-0017),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政府采购项目清单》的审批意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凤凰法庭审判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D2015-0017。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
    1.业务用房租赁。
    2.数量:1项;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07月17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5年07月29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三)谈判小组成员:王国壮,李文豪,江爱叶,彭思毅,王钰梅。
    八、成交信息
    谈判小组根据协商文件中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成交金额:6417050元;成交服务费金额:42701元。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请到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专窗持成交公告、服务费汇款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服务费发票。凭服务费发票到我中心二楼4、5号窗口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正本扫描上传到我中心业务系统。
    若以现金形式交款,现金交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款项来源:CD2015-0017。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2886642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我中心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及交合同(注:如电子版合同请上传到业务系统)请到我中心二楼4、5号窗口。
    采购人联系人:王国壮 联系电话:83008919。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审核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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