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食堂燃料设备采购(GXBSZC2015-X1-0133-KW)成交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靖西县第二中学的委托,于2015年7月22日就《食堂燃料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食堂燃料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5-X1-0133-KW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食堂燃料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7月2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7月29日
六、评审时间:2015年7月27日
评审地点:靖西县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谢安庆、李龙江、农增田(业主评委)
七、采购结果:
成交人:大新县星晶醇基燃料经营部
成交人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新光村
成交金额:柒万陆仟玖佰玖拾元整(¥76,990.00)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0776-6219979
采购单位联系人:陆启华 联系电话:15977609186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2023972
3、质疑书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133询价采购文件.doc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