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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2013年度结余资金工程第1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0: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卫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2013年度结余资金工程第1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卫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2013年度结余资金工程第1标段二次招标评标于2015年7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卫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2013年度结余资金工程第1标段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新交卫15-005

二、评标结果

第1标段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28472.96 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新生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241101120353

安全考核合格证号:豫水安B( 2013)00041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省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728386.54 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洁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241070806799

安全考核合格证号:豫水安B(2012)00283

第三中标侯选人:新乡市黄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46390.57 元

拟任项目经理:朱明辉     建造师注册证号:豫241070909037

安全考核合格证号:豫水安B( 2013)00127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7月29日-2015年7月31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乡市水利局

电 话:0373-2079602 

电子邮箱:xxjck@hnsl.gov.cn 

地 址:新乡市自由路81号 

邮政编码:453000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卫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373-21782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女士

电    话: 0371-66366860

2015 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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