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政治示范县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丰县环境保护局委托,于2015年7月27日就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XFJY2015—04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新丰县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XFJY2015—04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6月26日
韶关市政府采购网(http://shaoguan.gdgpo.com)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7月27日
2.评审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评标一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黄小平
4.评审委员会成员:罗志梅、卢照明、潘子龙、罗盛焕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序号 | 投 标 人 | 汇总 总分 | 平均 得分 | 名次 |
1 |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49.61 | 49.87 | 2 |
2 |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135.68 | 45.23 | 4 |
3 | 广东粤绿环境工程中心 | 137.72 | 45.91 | 3 |
4 | 广州粤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68 | 56 | 1 |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粤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道福元南路4号219、220、221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296800.00)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1-2198023 联系电话:0751-225862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新丰县环境保护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本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敬请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