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乐从镇2015-2017年度资产拆迁评估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新城、乐从镇2015-2017年度资产拆迁评估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LCCG201502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01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为佛山新城、乐从镇2015-2017年度资产拆迁评估服务项目的资产评估专业中介机构,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待拆迁资产估价项目的估价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单项业务委托书为准)。本项目共需采购3家评估单位按照采购人的分配及要求完成待拆迁资产估价工作。 1 项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服务期限及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5年6月30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foshan.gdgpo.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fsggzy.cn)、乐从镇政务网(http://lecong.shunde.gov.cn)、佛山新城(乐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fsxcxzfw.gov.cn/)、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gzjc.com.cn)。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7月23日
2.评审地点: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陈广义
4.评审委员会成员: 陈永文、符夏碧、柯承强、陆小英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情况 | 商务得分 | 技术 得分 | 报价 得分 | 总得分 | 排名 |
比例(40%) | 比例(30%) | 比例(30%) | 100% | ||||
1 | 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通过 | 40.00 | 26.20 | 14.25 | 80.45 | 1 |
2 | 佛山大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通过 | 40.00 | 26.60 | 12.67 | 79.27 | 2 |
3 | 佛山市广信企业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通过 | 26.00 | 19.60 | 30.00 | 75.60 | 3 |
4 | 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通过 | 28.00 | 22.80 | 24.78 | 75.58 | 4 |
5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通过 | 35.00 | 25.80 | 12.67 | 73.47 | 5 |
6 | 佛山市同一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通过 | 33.00 | 24.40 | 14.25 | 71.65 | 6 |
7 | 广东正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通过 | 28.00 | 21.20 | 20.73 | 69.93 | 7 |
8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通过 | 30.00 | 23.40 | 14.25 | 67.65 | 8 |
9 | 佛山市京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通过 | 17.00 | 18.20 | 30.00 | 65.20 | 9 |
10 | 深圳市世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通过 | 10.00 | 18.00 | 22.80 | 50.80 | 10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九、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文晖路29号逸林苑11座401-405号
3.中标(成交)金额: 百分之八十(80%)
4.报价明细:
中标供应商名称:佛山大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五街三号 中标下浮折率:百分之九十(90%) 中标供应商名称:佛山市广信企业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桂路明日广场2座401之八 中标下浮折率:百分之三十八(38%)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无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806726 联系电话: 0757-28331943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康泉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胡晃耀
项目负责人电话:0757-83806726 项目负责人电话:0757-28331943
十一、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或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