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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洛河城区段河道治理第三级水面工程施工及坝袋采购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1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宁县洛河城区段河道治理第三级水面工程施工及坝袋采购开标会议于20157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洛河城区段河道治理第三级水面工程施工及坝袋采购

招标编号:LYZF-2015-37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黄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477.0952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汤保坤      建造师证书编号:豫141060700149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编号:水建安B20060006339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549.183842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成        建造师证书编号:豫241031334042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542

采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扬州合力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89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衡水佳兴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68万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729731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机构:洛宁县水利局

    话:0379-66231519

电子邮箱:lnxslj@163.com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

联 系 人:先生

    话:0379-66267061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9-6016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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