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涉村镇初级中学宿舍楼及厕所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巩义市涉村镇初级中学宿舍楼及厕所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涉村镇初级中学宿舍楼及厕所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涉村镇初级中学宿舍楼及厕所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4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巩义市涉村镇初级中学校内;
建设规模:新建宿舍楼3340㎡,新建厕所100㎡;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
评标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08D会议室
评委会人员名单:谢继义、吴峥辉、周鹤、史红光、肖钧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富安兴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偃师市中成建筑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371-64086878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