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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流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12: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流标公告

1招标编号:ZFCZZB-2015013

2、采购单位名称:长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单位地址:长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吴科长

联系方式:13706949908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五号丽兴大厦三层

   联系人:林玉华                      

   联系电话: 0591-83738636  传真:0591-83754117

4招标公告日期:[20150706]

5、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0728]

6、中标情况:

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委会成员首先对各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进行了审查:

英格(福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里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格须知里第(5)点的”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不含汇票)提交投标,并保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

哈尔滨新中新电子服务有限公司未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里“资格标准里的第(2)点的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

2.本项目实质性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处理。详见下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中标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中标总价

(万元)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货物一览表”

流标

流标

流标

流标

7、评委员会成员: 陈鸿鸣、郑金灿、何珑、汪一澈(评委主任)、陈航官(业主评委)

注: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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