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大里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项目废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1: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北流市大里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
二、项目编号:BLCG201537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 月3 日止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 24日北京时间 10时00 分
六、废标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7月27 日—2015年8月4日(共7个工作日)
七、废标结果:4家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文件P34页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B1.21条规定(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高于市财政评审预算控制价中给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或低于市财政评审预算控制价中给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90%的),故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八、评标小组成员:徐颖、何池、梁光寿、李海、李兴锋
九、公告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l.gxggzy.cn:81。
1.投标人认为废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废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玉林市旺西路)
项目负责人:蓝光
联系电话:0775-2690512 FAX:0775-269051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北流市大里镇第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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