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山县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勘测设计(2015-2017年)的中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水利局的委托,就“灵山县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勘测设计(2015-2017年)”项目(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320)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320)号
项目名称:灵山县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勘测设计(2015-2017年)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77642706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灵山县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灵山县灵城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姚政丹/0777651506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0777-6427067
四、中标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7月02日
定标日期:2015年07月2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钦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b) 96% 报价金额:贰佰柒拾捌万贰仟陆佰伍拾陆元整
(¥:2782656.00元 ) 项目负责人:刘义兴。
初步设计提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签订合同后30天内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b) 99% 报价金额:贰佰捌拾陆万玖仟陆佰壹拾肆元整
(¥:2869614.00元)项目负责人:陆秉山。
初步设计提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签订合同后30天内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创团、 欧秋玲、谭凤巧、张珍华、谢玲
五、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单位:灵山县水利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0777-6427067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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