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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室外给排水、道路等附属工程(项目编号:GXJSZ2015-04)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7-22 11: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工程名称: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室外给排水、道路等附属工程

二、招标编号:GXJSZ2015-04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发布日期:2015629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629日至201573日止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721

评标地点: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桂林市甲山路143号青秀庭院3-5-2

评委:刘晓曦、蒋乔宇、李文军、潘林康(主任评委)、林继青(业主评委)

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工程总造价(元)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壹佰伍拾柒万肆仟捌佰贰拾捌元柒角贰分(¥1574828.72

广西业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壹佰伍拾捌万陆仟肆佰柒拾伍元零角玖分(¥1586475.09)

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壹佰伍拾玖万壹仟零柒拾肆元柒角柒分(¥1591074.77)

七、评标结果公示时间:2015722日至2015730(共七个工作日)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0773-8985398   FAX0773-898539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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