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更换UPS电池、UPS和机房空调维保服务项目废标重招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654号CZ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其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更换UPS电池、UPS和机房空调维保服务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更换UPS电池、UPS和机房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6月23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7月15日上午09:00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刘华 夏长波 谢金月张朝晖 严海
四、中标信息:
包A:
中标人:郑州正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49350.0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8号B座10层26号
成交内容:
项目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电池 昭华FC12V-100AH 384节 800
线缆 郑州三厂50mm2 270米 60
线缆 郑州三厂70mm2 200米 80
线缆 郑州三厂240mm2 40米 200
备件、消耗品 一批 1950
包B:
中标人:郑州正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40000.0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8号B座10层26号
成交内容: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UPS和机房空调维保服务
本项目招标文件参看附件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0371-65806587;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号。
招标机构联系人:李芬 联系电话:0371-65958908 传真电话:0371-65955750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