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5-201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201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ZCG2015B-GK-002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6月16日
七.定标日期:2015年7月17日
八.中标结果:
1、广本:
杭州古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23%;
浙江新世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20%;
浙江之田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25.1%;
2、通用:
浙江米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浙江申通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3、一汽丰田:
杭州金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50%;
杭州康桥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32%;
浙江元通龙通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33%;
4、北京现代:
浙江韩通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25%;
5、奥迪:
浙江利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20%;
杭州德奥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20%;
浙江奥通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20%;
6、东风裕隆:
浙江元通元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2%;
7、广汽丰田:
浙江千骅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5%;
浙江元通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5%;
8、东风日产:
浙江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20%;
杭州友通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5%;
9、一汽大众:
浙江省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6%;
10、 上海大众:
上海大众汽车杭州康桥特约维修站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浙江申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杭州元麦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11、 东风悦达起亚:
浙江东风南方起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12、 荣威:
浙江申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13、 福特:
浙江元通福通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14、 沃尔沃:
浙江元通元瑞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15、 比亚迪:
杭州保捷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40%;
16、 郑州日产:
浙江元通友佳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5%;
17、 华晨金杯:
浙江元通元润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5%;
18、 广汽传祺:
浙江之广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5%;
19、 江淮乘用车:
杭州江盛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20、 金龙:
杭州金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50%;
21、 北汽福田:
浙江康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30%;
22、 广汽三菱:
浙江辰通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21%;
23、 东南汽车:
浙江康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35%;
24、 雪佛兰:
浙江瑞雪汽车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25、 吉利: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10%。
标项二:
杭州市市级机关汽车修理服务中心,优惠率为30%
杭州华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6%
浙江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杭州港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公司,优惠率为60%
杭州康桥万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5%
杭州园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杭州嘉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8%
浙江裕腾汽车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杭州蓝海特种车辆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优惠率为50%
杭州广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杭州佳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浙江省直裕众汽车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2%
杭州金丰汽车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浙江万盛汽车工贸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杭州长河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优惠率为28%
杭州博奥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杭州振和实业有限公司,优惠率为28%
杭州凯源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5%
杭州风标汽车生活馆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5%
杭州大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2%
标项三:
杭州西湖汽车装饰商行为入围单位,优惠率为63%;
杭州新奇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优惠率为30%。
标项一:赵文翼、傅顺、虞蔚、经千周、方宇
标项二、三:张弦、吴声扬、吴伟明、孙凯音、胡百顺
十.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朱文英、吴佳丽
联系电话:88907709、88900117
传真:88907751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监管部门监督电话">8705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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