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区横十一路道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公开招标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崇左市城市工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工业区横十一路道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采购结果正式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工业区横十一路道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
项目编号:GXGC5G2015068-CZ(重)
二、项目简要说明:
道路长1.8千米,宽25米,项目总投资估算4280.6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已于2015年6月2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5年7月16日
2、评标地点: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李初红、黄维深、凌 鹏、周 洁、黎 丽
五、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单位:元)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 ¥490000.00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1-7849481
联系地址:崇左市嘉苑小区E-05栋
2、采 购 单 位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13737183485
联系地址: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七、公告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8日(七个工作日)
八、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