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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万秀区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采购项目[GXTZ-ZB-2015第(457)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0: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梧州市万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万秀区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457)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457)号

项目名称:万秀区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小何

联系方式:0774-2031238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梧州市万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梧州市万秀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谢小姐 0774-202082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梧州市西江三路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何 0774-2031238

 

四、中标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7月09日

定标日期:2015年07月1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成交候选供应商为:广州市宇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元整(¥234,0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关翔、罗静燕、谢春丽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相关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受理: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西江三路7号五楼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74-2031238        传  真:0774-2031628

3、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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