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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市政府机关大院保安服务”的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7 15: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公告编号:

PZSG150412

2、采购单位名称:

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3、采购单位地址:

市政府机关大院

4、联系人:

郑国林

5、联系方式:

13959515069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居委会荔华大道荔景广场问月楼202

8、联系人:

林东辉

9、联系方式:

2631836

10、招标公告日期:

20150504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20150527

12、中标情况:

 



包号

品目号

项目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验收要求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采购单位

联系人

下达编号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1

物业管理服务

3

 

莆田市政府作为政府机关办公场所,需要一流的保安管理队伍和服务模式与之相适应,根据市政府机关大院的环境的特殊性,现以公开形式向社会招聘信誉好、具有经验丰富、合法经营的企业公司,本次保安服务项目范围及要求如下:一、招标期限、人数及要求:1、招标期限为叁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2、保安队伍人数为21名;321名队伍要求全部参加四保: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二、保安队伍建设要求:1、严格落实保安招聘、政审制度。要求保安人员仪表端庄、品德兼优、政历清白,有一定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的有志青年,经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审核同意并备案录用。2、招聘年龄在1845周岁左右,身高达到1.70米以上,并具有初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3、保安队伍需配备一名队长。队长应从事保安工作3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或具有2年以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指挥能力。4、提供保安服务后,除正常休假人员外,确保不缺人不缺岗。5、保卫队伍由内保和外保组成。其中内保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承担,主要负责安保协调和异常情况处置等任务,并对保安人员履职尽责的督促检查和外保的协调管理工作。外保21名,主要负责维护大院的秩序、站岗、巡逻、登记、消防及相关保卫等日常工作。6、外保队伍共21名,分六个班组值勤,岗位人员分配如下:队长1名、1号楼3名、3号楼4名、警务室3名、夜巡岗4名、院内流动岗4名、西侧停车场2名。上班时间根据机关作息时间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的要求上下班。7、保安人员需服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调配指挥,不胜任该工作岗位的保安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立即予以更换,保安人员调整要提前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审核同意并备案使用。8、各岗位保安职责应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的设置要求制定(投标人可找招标联系人查阅)。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后7天内

 

莆田市内

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

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郑国林/13959515069

PT[GK]201504280056

流标

13、评委会成员: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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