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照明灯具节能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1、谈判文件编号:0814-15101046/3C
2、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312号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方式: 0591-87065649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人:李飘
联系方式:0591-87803589 传真:0591-87767987
4、谈判公告日期:2015年7月10日
5、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2015年7月17日
6、成交情况: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小组首先对各响应人的资格性进行了审查。其中福建宏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小组对各响应人提供的商务条款与技术指标情况进行评审,其中福建威尔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三、采购要求”的第“1.2.2.2长度及功率”项的要求响应为“60W1.5米日光灯改为22W LED日光灯”,谈判小组认为该响应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具体成交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用途 | 成交金额(万元) |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合同履行日期 |
照明灯具节能改造项目 | 1批 | 改为日光灯形状LED灯、改为红外感应式LED灯、改为感应后增强亮度LED灯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13.8 | 福建友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东路815号东方高尔夫花园12号楼102单元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7、评委会名单:
吕凤明、丁卓群、艾浩星
特此公告!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