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市政道桥工程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洛阳市市政道桥工程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二、采购编号:
洛公交易采购【2015】047-1号
三、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洛阳市凯旋西路33号
电话:0379–6392 6621
联系人:郭女士
四、采购代理机构: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4楼428室
电话:0379-69921027,69921028
联系人:齐先生
五、中标社会资本:
名称:洛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关林路与孙辛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张寒
六、主要中标条件:
(1)合作期限: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7年(含建设期,最长不超过2年,其中的三个工程项目在满足条件时可分别验收)。
(2)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立交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3)项目中标价:政府购买服务付费现值为人民币886048416.46元,设计变更及预算外签证部分优惠率为2‰,建安投资报价为人民币750787500.07元,监理费报价为8700000.00元,可经营性收入与市政府分成比例为75%。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具体方式为“可用性和绩效付费组合”模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政府需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共同构成政府购买服务费。
七、评审小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项目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法律专家、财务专家等共11人组成。
项目采购结果确认性谈判工作组: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专家、法律专家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的工作组。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