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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大道、松山湖大道、中心广场排水设施清淤维护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09: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东莞大道、松山湖大道、中心广场排水设施清淤维护项目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5〕444号

评审日期:

2015年7月2日

公示日期:

2015年7月15日

采购内容:

东莞大道、松山湖大道、中心广场排水设施清淤维护

采购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4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楼

采购人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228307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经办人名称:

张丙钊

联系电话:

0769-22317363

中标供应商

韶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小写:¥8,203,326.00

大写:人民币捌佰贰拾万零叁仟叁佰贰拾陆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河北街1号

评标委员会成员:

蓝玉伟、吴永杰、庄卫星、王爱祥、石永强、石雄、朱庆芬

备注:

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为中标公告期,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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