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ESP光纤专线租用成交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的委托,就“ESP光纤专线租用”项目(项目编号:GXHLZC-2015-(FCG)004(重))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HLZC-2015-(FCG)004(重)
项目名称:ESP光纤专线租用
项目联系人:王曼宁
联系方式:0770-2830101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源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梁立德 1387701913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仙人湾小区2-32栋东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曼宁 0770-2830101
四、成交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6月30日
成交日期:2015年07月1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一、项目名称:ESP光纤专线租用
二、项目编号:GXHLZC-2015-(FCG)004(重)
三、采购单位: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止
六、竞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9日15时整
七、成交公告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20日(共7个工作日)
八、成交结果:
成交人 | 成交金额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 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
九、评审小组成员:覃国超、李宇中、叶方安
十、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1.联系人:王曼宁
2.联系电话:0770-2830101
3.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仙人湾小区2-32栋东
十一、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0770-2830101。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0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国超、李宇中、叶方安
五、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