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九龙山庄旅游景区资产损失项目评估公司遴选成交公告
1、项目名称:长乐市九龙山庄旅游景区资产损失项目评估公司遴选
2、项目编号:FJGC-J-2015-080 批复号:[2015]长乐财购计(046-2)号
3、采购人名称:长平高速公路长乐段建设工程协调服务指挥部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长乐市西洋中路299号
联系方式:0591-28933037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吴晓光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转813 传真:0591-83393305
5、谈判公告日期:[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林乐民
电话:0591-28933037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谈判小组评议,各谈判报价人的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无。
10、评标结果:
10.1成交供应商名称:福建鑫八闽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10.2成交供应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五里亭70号二层。
10.3成交金额:按照“闽价服〔2014〕280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下浮5%。
10.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0.5服务要求:1、了解企业情况、编制评估计划、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准备评估初步资料等。2、签订委托协议书起10天内完成现场调查,上述现场阶段均包括现场勘查、资料搜集、调查询问、整理工作底稿和撰写调查说明等所需时间。3、完成调查后10天内。现场负责人将所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出具相关的说明,部分资料必须与委托方及其负责人的交换意见,有关资料及报告初稿均应由委托方相关的人员签章。现场负责人应该对各自负责的内容进行总结并连同底稿交至项目负责人处汇总。4、整理汇总后3个工作日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待复核, 第25天出具报告。
10.6成交服务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总价 |
1 | 资产损失项目评估 | 1项 | 按照“闽价服〔2014〕280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下浮5% |
11、谈判小组成员:黄津钟、欧金城、刘文银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