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2015年市政维护改造项目井盖采购及沥青用玄武岩采购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8 17: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编号: FYZB-S1-2015017 (2015年榕财采计[071]号)
项目名称:2015年市政维护改造项目井盖采购及沥青用玄武岩采购
2、采购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29号
联系人:兰工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交通路88号
4、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91)83569183、83569185、83569369(传真)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6月10日
6、定标日期: 2015年7月7日
7、中标情况: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中标价 | 中标人 | 地址 |
球墨铸铁可调式检查井盖等 | ¥3145376 | 福州三鑫隆铸业有限公司 | 福州开发区长安投资区长天工业园4#楼厂房第三层 | |||
合同包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满足政府采购法要求,本合同包流标。 | ||||||
交货期: 合同包1交货期: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有采购人指定具体交货时间。 合同包2交货期:供货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自行开始屯货,在接到采购人第一次通知后10天内,累计屯货量必须达到1.5万吨;其后每天供应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最大供应量为3000吨/天),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所需石料运至采购人指定的沥青搅拌地点(以在建工地为中心,方圆50公里内的区域)。 付款方式: 合同包1: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付5%履约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使用后,采购人按供应商申请款的95%向财政申请,在财政拨付材料款到位后支付。全部供货完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包2: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付5%履约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息退还),供货量达5000吨供应商可申请货款,如供货量不足5000吨时,供应商可按月供货量累计报货款申请,采购人按供应商申请款的95%向财政申请,在财政拨付材料款到位后支付。全部供货完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待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
8、评标委员会名单:
陈开林,戴永辉,柯林,林峨英,林倩,薛亦玉,张金霖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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