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南屏中学实验楼门窗及北教学楼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 珠海市南屏中学 委托,于2015年7月7日就珠海市南屏中学实验楼门窗及北教学楼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040120150611345SG,计划编号:P-20150527-00099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南屏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南屏中学实验楼门窗及北教学楼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本工程施工内容为种植回填土。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预算、投标上限
2.1预算金额为:¥290,107.48(元)
2.2报价上限为:¥290,107.48(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45]天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6月11日在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pinfo.com.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http://www.gdgpo.gov.cn/gdgpmsPortal/jsp/stockArticle.jsp);珠海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上发布;
开标日期 2015-07-07 16:30
评标日期 2015-07-07 16:3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275,806.41元 项目负责人 李笠源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275,790.17元 项目负责人 卢广斌
第三中标候选人 珠海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275,771.43元 项目负责人 刘建飞
公示日期 2015-07-08 至 2015-07-09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卢明明 联系电话:0756-867089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蓝启林 联系电话:0756-2625188
八、异议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九、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珠海市南屏中学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