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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7 17: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041                   下达编号:FJ[GK]201506100404

3采购人名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

   联系方式:0591-87726654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817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6月9][2015年6月22]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年7月6](招标编号:FJGC-G-2015-033-1)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张老师   

电话:    0591-87726654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合同包一:

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殷实教育设备有限公司、株洲市中兴电气发展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殷实教育设备有限公司、株洲市中兴电气发展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5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建舜天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殷实教育设备有限公司和株洲市中兴电气发展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均未载明货物包装方式,不符合第9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2合同包二:

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物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宏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物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宏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5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只有福州维安高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9、废标情况说明: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项目废标。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卞德森、陈小萍、俞兰、张建丽、陈志明(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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