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管理部业务服务办公用房”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管理部业务服务办公用房”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就“各县管理部业务服务办公用房”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县管理部业务服务办公用房”项目;
预算金额:
标段 | 地点 | 面积(平方米) | 预算控制价(元) | 控制单价 |
一 | 夏邑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30——381 | 3000000 | 7874元/m2 |
二 | 虞城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30——382 | 3400000 | 8900元/m2 |
三 | 柘城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30——379 | 3000000 | 7915元/m2 |
四 | 宁陵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30——382 | 2100000 | 5497元/m2 |
五 | 睢 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30——392 | 3100000 | 7908元/m2 |
六 | 民权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30——388 | 3100000 | 7989元/m2 |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二、谈判文件编号:商财采[2015]179号
三、谈判公告日期及媒体: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6:00
谈判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马祥 余永利 王堂超 冯先荣 王春生 张巧玲 朱振博
五、谈判结果:
各标段有效谈判供应商均不足三家,本项目做废止处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