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大平山镇太阳能路灯采购XYCG2015521中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兴业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于2015年7月3日就大平山镇太阳能路灯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大平山镇太阳能路灯采购
项目编号:XYCG2015521(YLYLG20151004-XY)
二、项目简要说明:太阳能路灯一批;具体参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6月8日在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7月3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评标地点: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陈 平
评 委:蒋儒东、朱应英、周善东、苏 奋
五、定标日期:2015年7月6日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玉林市旭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柒拾捌万叁仟伍佰柒拾贰元整(¥1783572.00)
中标人供应商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德兴小区D5号
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 单价(元) |
太阳能路灯 | 357盏 | 上海羲和、东莞天硕光电、 杨州市李伟、广东金悦诚蓄 | 4996 |
售后服务及要求: 1、所供货物为全新产品。按国家有关产品规定执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3、交货地点:兴业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48小时修复。 5、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项目设备质量保证按国家“三包”标准实行。设备制造厂商的质保条款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厂家标准实行,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实行;整个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及保养由中标人负责,整套免费质保维修期为两年。在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问题,故障配件为现场即时更换相同型号配件。 |
七、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艳梅 采购人联系人:蒋儒东
联系电话:0775-2690161、2690131 联系电话:13977510310
地址:玉林市广电路80号美华假日宾馆二楼 地址:玉林市兴业县蓝园路1附近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兴业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