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办案设备采购(二次公告) 废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BRR15-GZ-ZB-30
二、项目名称: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办案设备采购
三、采购人名称: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四、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5日
七、开标(谈判)日期:2015年07月06日
八、废标原因: 截止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只有一家投标单位交纳保证金。同时,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只有一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此项目废标。
九、项目联系人:黄毅、宋艺
联系电话:0855-8124871
传真:0855-8124592
邮箱:
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7月06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