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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人民剧场清洁服务招标项目废标公告-FJGC-G-2014-FS189-1

作者: 发布于:2015-07-05 14: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福建省人民剧场清洁服务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4-FS189-1

3、招标单位名称:福建省人民剧场

   招标单位地址:福州市东街3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91-87558203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陈云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811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6月11]起至[2015年7月3]

6、招标单位确认日期:[2015年7月3](招标编号:FJGC-G-2014-FS189-1)

7、废标情况说明:

7.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迦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鑫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州政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合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政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和“投标人资格声明”均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2)条款的规定,且该公司未按规定提交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10)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州鑫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招标内容及要求偏离表”、“管理方案”和“拟投入人员安排情况一览表”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不符合(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合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评标结果:

8.1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废标。

8.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9、评标委员会成员:柳庆忠、黄国铭、黄津钟、肖胜、王其伟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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