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食堂厨具采购竞争性谈判
1、项目文件编号:FJHH-1151123027 (下达编号:FJ[JJ]201506190008)
2、项目名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食堂厨具采购
3、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联系人:郑德强
联系电话:0591-87531044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联系人:朱芳美
联系方式:0591-88504672 传真:0591-88504172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6月24日] 至[2015年06月27日]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年07月02日]
7、成交情况: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成交数量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一 | 食堂厨具 | 详细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 1批 | 320000.00 | 福建庆和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桔园洲工业区仓山园28号 |
本项目谈判小组一致推荐福建庆和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人。成交金额为320000.00元。
福州洪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在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未有社保机构盖章,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2项号资格标准部分第3点第⑤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官网打印的含防伪码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经社保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2项号资格标准部分第3点第⑥条“请各报价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6和3.7条规定,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符合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出声明,故按无效投标处理。
福州佰特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2项号资格标准部分第3点第⑥条“请各报价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6和3.7条规定,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符合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出声明,故按无效投标处理。
福建佳厨厨具有限公司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2项号资格标准部分第3点第⑥条“请各报价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6和3.7条规定,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符合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出声明,故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余各报价人的资格性与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8.1 交货完工期:成交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安装、摆放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8.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许庆选(组长)、乐智慧、郑德强
特此公告。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