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祥播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的委托,于2015年7月2日就《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祥播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祥播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5-J2-039-GS;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祥播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四、首次公告日期及媒体:本项目于2015年6月2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10日(七个工作日)。
六、评审(谈判)时间:2015年 7月 2日 15时 30分。
开标(谈判)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二路龙景苑小区一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何伟贤、黄爱菊及黄政炜(业主代表);
七、成交结果:
成交人 :隆林县联合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隆林县新州镇龙山街53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零贰佰肆拾贰元玖角玖分(¥290242.99);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6-8800699
采购人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5177038320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黄 工 质疑电话:0776-8800699 0776-8800299(传真)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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