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警用装备采购项目(GXZC2015-G1-062-NNHD)结果公告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504020013]号计划函要求,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于2015年6月30日就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5-G1-062-NNHD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A分标:链铐500付、便捷式高功率频率干扰仪1台、佩带式防爆照明灯100顶、医用化学连体防护防化服100套、防毒衣100件、防毒手套100付、攀登工具包90套;B分标:自动车底检查系统2套、2010式拐弯枪10套、便携式远程催泪喷射器20套、约束毯300床;C分标:排爆机器人1台、电动排爆机械手2台、新型排爆服2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2015年6月9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6 月30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周开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开文、许有诚、曾伯胜、韦毅兰、黎 杰
五、结果信息:
A分标: 投标人不足三家,该分标废标。
B分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分标废标。
C分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分标废标。
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采购单位联系人:黎杰 联系电话:0771-2892211
七、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