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事故现场多功能升降灯、警示灯、反光背心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事故现场多功能升降灯、警示灯、反光背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事故现场多功能升降灯、警示灯、反光背心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5]X040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1包 | 事故现场多功能升降灯 |
2包 | 事故现场警示灯 |
3包 | 反光背心 |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郑州市财政局网》。
3.2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6月12日
四、评标信息:
4.1 评标日期:2015年7月1日9:00时
4.2 评标地点:郑州市公安局办公大楼508室
4.3 评标委员会:祝志超、田莉军、徐留宏 陈栋 黄微
五、中标信息:
1包:中标人名称: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96000.00元
2包:废标。
3包:中标人名称: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00000.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6.1 联 系 人:温先生 赵女士 张先生
6.2 联系电话:0371-65928013
6.3 传真电话:0371-65928013
6.4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口东南150米)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