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ZZJ-[2015]075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包组一 便携式微型声学多普勒流速仪等设备 一批 人民币64万元 包组二 波潮流综合观测仪等设备 一批 人民币151.5万元 包组三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设备 一批 人民币183.8万元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本项目包组二中“图形工作站”采购本国产品,其他货物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于2015年6月9日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gzg2b.gov.cn)、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gzbidding.cn/)】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并于当日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6月30日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梁世强
4.评审委员会成员: 梁世强、潘永刚、江涛、李倩怡、卢纯青、吴敏仪、杨巧玲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ZJ-[2015]075 评审日期:2015-6-30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10%) | 比例(55%) | 比例(35%) | 100% | |||
包组一 | 上海精导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6.50 | 50.40 | 34.35 | 91.25 | 1 |
广州南方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 7.50 | 18.20 | 34.34 | 60.04 | 2 | |
上海点鱼仪器有限公司 | 4.00 | 7.40 | 35.00 | 46.40 | 3 | |
包组二 | 上海精导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6.50 | 50.00 | 34.54 | 91.04 | 1 |
上海点鱼仪器有限公司 | 4.00 | 23.80 | 35.00 | 62.80 | 2 | |
广州南方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 7.50 | 10.60 | 34.54 | 52.64 | 3 | |
包组三 |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6.50 | 50.80 | 35.00 | 92.30 | 1 |
广州贝森仪器有限公司 | 7.50 | 24.40 | 34.98 | 66.88 | 2 | |
广州市荔湾托普仪器有限公司 | 6.00 | 23.20 | 34.97 | 64.17 | 3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包组一:上海精导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包组二:上海精导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包组三: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包组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5521号2070室;包组二: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5521号2070室;包组三: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
3.中标(成交)金额: 包组一:¥639,860.00 (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包组二:¥1,514,880.00 (人民币壹佰伍拾壹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组三:¥1,836,000.00 (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
4.报价明细:
包组一:¥639,860.00 (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包组二:¥1,514,880.00 (人民币壹佰伍拾壹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组三:¥1,836,000.00 (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无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385151 联系电话: 84446556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黄军林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杨工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87385151 项目负责人电话: 84446556
十一、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或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