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GZSWSD15FG2037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的委托,于2015年6月4日就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ZSWSD15FG2037]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GZSWSD15FG2037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6月4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江镇政务网、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6月30日
2、评审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政府大楼三楼交易中心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吴薇
4、评审委员会成员:吴薇、温恭莲、李晓年、梅林海、廖福源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SWSD15FG2037 评审日期:2015年6月30日 | ||||||
包号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评审 | 技术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100分 | 100分 | |||||
1 | 1 | 广东常道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52.80 | 52.80 | 5 |
2 | 广东东立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80.40 | 80.40 | 2 | |
3 | 广东品道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65.20 | 65.20 | 3 | |
4 |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92.80 | 92.80 | 1 | |
5 | 广东顺龙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63.96 | 63.96 | 4 | |
2 | 1 | 广东常道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53.80 | 53.80 | 3 |
2 | 广东东立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80.20 | 80.20 | 1 | |
3 | 广东顺龙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64.76 | 64.76 | 2 | |
3 | 1 | 广东常道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52.80 | 52.80 | 3 |
2 | 广东东立律师事务所 | 包2中标供应商,自动失去包3的评审资格 | ||||
3 | 广东品道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65.20 | 65.20 | 1 | |
4 |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 包1中标供应商,自动失去包3的评审资格 | ||||
5 | 广东顺龙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63.96 | 63.96 | 2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由同类业绩多者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分包评审办法:同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的中标人(例如“供应商A”为包1的中标供应商,则自动失去其余包的评审资格,如此类推)
九、中标信息
包1: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2、中标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01号1401房
3、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包2: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东立律师事务所
2、中标供应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政和北路38号二楼
3、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元整(¥105,000.00元)
包3: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品道律师事务所
2、中标供应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路以北5-1段之一龙州雅居首层10号
3、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120222 联系电话:0757-2388877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