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法院所需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2015年6月30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次招标
一、 招标编号:原交采2015GB16号
开标、评标日期:2015年6月30日上午9:00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评标室
二、招标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曼斯顿电梯(浙江)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251200.00元)
项目负责人:章关森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响应并优于招标文件
四、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6月1日
五、公示日期: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2日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逾期不在受理。
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六、评标结果公示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发布。
七、与本项目招标有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3--72951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3--2412472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