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验中学3号学生公寓卫生间整体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663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实验中学委托,就河南省实验中学3号学生公寓卫生间整体改造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实验中学3号学生公寓卫生间整体改造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河南省实验中学3号学生公寓卫生间整体改造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6月3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6月29日上午09:30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11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黄铁安 翟永田 张志远 申海森 岳保群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广茂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段28号融丰大厦十层
中标金额:1020774.88元
主要中标信息:
项目名称 | 金额 | 项目经理 | 项目工期 |
河南省实验中学3号学生公寓卫生间整体改造项目 | 1020774.88 | 彭素君 | 40日历天 |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实验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92396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9264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来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