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验中学实验楼南北天井院整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8: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665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实验中学委托,就河南省河南省实验中学实验楼南北天井院整修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实验中学实验楼南北天井院整修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河南省实验中学实验楼南北天井院整修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6月3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6月29日上午09:30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11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黄铁安 翟永田 张志远 申海森 岳保群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郑州凯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桐柏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凯旋门C座
中标金额:749791.07 元
主要中标信息
项目名称 | 金额 | 项目经理 | 项目工期 |
河南省实验中学实验楼南北天井院整修项目 | 749791.07 元 | 范海平 | 40日历天 |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实验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371-6392396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9264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来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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