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具有图书批发资格的发行单位。 3) 注册资金在伍拾万元以上(含伍拾万元)。 4) 与全国至少200家以上的图书出版单位有供货关系,其中必须有一级出版社50家以上(要求提供至少10项国家一级出版社授权委托书)。 5) 有从事图书经销和文献分编及文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名。 6) 有单馆全加工合作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合同不少于3项。 7)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8)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6) 10项国家一级出版社授权委托书 7) 从事图书经销和文献分编及文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名并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8) 提供3项单馆全加工合作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