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管理部业务用房”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管理部业务用房”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就“各县管理部业务用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县管理部业务用房”项目;
预算金额:
标段 | 地点 | 预算控制价(元) | 控制单价 |
一 | 夏邑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000000 | 7874元/m2 |
二 | 虞城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400000 | 8900元/m2 |
三 | 柘城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000000 | 7915元/m2 |
四 | 宁陵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2100000 | 5497元/m2 |
五 | 睢 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100000 | 7908元/m2 |
六 | 民权县管理部业务用房 | 3100000 | 7989元/m2 |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采购文件:[点击下载]
二、标书编号:商财采(2015)179号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6月1日发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6月30日上午9:30
评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山东 盛敬伟 董志磊 冯志军 冯先荣 张巧玲 杨新永
五、评标结果:
各标段有效投标单位均不足三家,本项目做废标处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0—2697976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