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QZT2015-13(JJCG2015-158)晋江市民政局骨灰堂骨灰存放架服务及采购结果公告废标公告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江市民政局 的委托,就“关于QZT2015-13(JJCG2015-158)晋江市民政局骨灰堂骨灰存放架服务及采购结果公告”项目(项目编号:QZT2015-13(JJCG2015-158))组 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ZT2015-13(JJCG2015-158)
项目名称:关于QZT2015-13(JJCG2015-158)晋江市民政局骨灰堂骨灰存放架服务及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0595-28017005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晋江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晋江市民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368593617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负责人:张小姐 电话:0595-28017005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1.我司于2015年6月1日组织了晋江市民政局骨灰堂骨灰存放架服务及采购项目的开标会议,于2015年6月4日收到江西顾特乐精藏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省泰恒工艺品有限公司,对本次采购项目中中标供应商江西天境精藏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函,中标供应商并于2015年6月7日对这两家公司的质疑予以了答复。经报晋江市政府采购办及晋江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原评标专家在2015年6月10日重新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样品进行复审,原专家的复审意见及结果如下:“在复审中发现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偏离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但其所提供的样品却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持术商务偏离表不符,且其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材质也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相符,根据招标文件第5页的无效投标条款中第9条及第11条的规定,予以该中标供应商作废标处理,建议重新组织招标”,现经晋江市政府采购办及晋江市民政局决定,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废标公告期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五、定标日期:2015年06月01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